云南旅游乱象(云南旅游乱象为什么没人管)
怎样客观看待云南旅游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前几年,“不合理低价游”带来的种种乱象,将云南旅游一次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寄生于“低价游、高价购”模式上的既得利益者,织成一张盘根错节、纵横交织的“网”,成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障碍。云南省委和省政府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向旅游市场乱象“开刀”,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力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2019年开年,云南旅游在转型升级中迎来“开门红”:低价团少了,但游客没少:春节假期,云南接待游客超过3400万人次,同比增长超过20%,实现旅游收入241.73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
治乱象 出重拳
2月12日,云南省丽江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发布最新一期旅游“红黑榜”:两名导游受到游客来信表扬,登上“红榜”;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消费的两名导游则被纳入“黑榜”。“红黑榜”背后,是云南越来越重视“游客体验”。
过去,强制购物、导游骂人等乱象,让云南旅游市场形象受损。云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实质上是要动一部分人的“奶酪”。云南省以“不怕得罪人,也不怕惹麻烦”的勇气和魄力,持续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2017年4月,云南出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重点对灰色利益链、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整顿,尤其是取消旅游定点购物等举措,得到游客欢迎。
整治一年多,成效初显。2018年,云南省共受理旅游投诉780件,同比下降53%,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云南省旅游投诉从2017年的第六位下降到2018年的第二十一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和丽贵说:“原来铺天盖地、乔装打扮的低价游基本没有了;原来普遍存在、明目张胆的强制购物现象基本没有了;居高不下、此起彼伏的旅游投诉也大幅下降了。”
在大理古城,值守在一家玉器店门口的工作人员张思瑶正接受游客咨询:“玉器店是纠纷发生的重点区域,这个点是专门为游客提供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而设置的。当游客对所买货品不满意时,我们会协助退换,一旦发现有导游拉客行为,我们也会立即处理。”张思瑶介绍说,古城内像这样的点还有7个,大多设置在玉器店或者规模较大的旅游商品店。让游客“全程无忧”,成为云南旅游的追求。
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并不仅限于不合理低价游。云南省开展3轮景区问题排查,对设施设备滞后、资源品质退化、管理服务薄弱、游客投诉较多的A级景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10家A级景区等级资质,对22家景区给予严重警告或警告,对18家景区下达整改通知。
查案子 建机制
据统计,开展整治工作以来,云南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3000余件,查处旅行社362家、导游251人,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91家、吊销导游证20人,罚没款1.23亿元。
成效初显,云南依然冷静。云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必须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韧劲和毅力,把整治坚持到底,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要走出这一怪圈,离不开对旅游市场秩序持续严打严管。云南省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作用,强化旅游综合监管效能,通过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加大“诉转案”力度和提高“行刑衔接”效能等四项举措,持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稳步建立全省旅游市场整治的长效机制。
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如今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2018年10月,“游云南”APP正式上线。“不管是电话、文字还是语音,游客仅需提供事发地、投诉对象、投诉原因、****等简单的信息或‘一句话留言’即可发起投诉。游客不仅可以全程知晓投诉处理过程,还可以对不满意的处置结果发起二次申诉。”和丽贵说,新的旅游投诉机制实现了旅游投诉处理“全过程、全透明、全公开”,让游客在线投诉更方便、处理更快捷,以“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助推“游客旅游自由自在”。目前,云南省涉旅投诉24小时办结率超过99%,平均办结时间为6小时45分。
谁来监督监管者?云南省坚持每季度对州、市人民政府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被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被问责。
抓整治 促转型
作为老牌景区,云南石林名声在外。明珠在手,如何吸引游客,却是摆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县长普建勇面前的难题。“光看风景不行,重要的是要让远方的客人留下来。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景区门票降价是大趋势。新的旅游产品开发周期长,如果现在不主动,未来更被动。”普建勇说,通过着力培育引进冰雪海洋世界、杏林大观园、喀斯特博物馆等项目,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石林。
旅游市场乱象是浮出来的表象,根子却在于粗放、落后、畸形的旅游经营模式。云南旅游高端供给严重不足,游客多集中在观光游,与目前度假游、体验游的发展趋势尚有距离。
如何推进旅游发展?云南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转型升级”,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原则和“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全域旅游理念,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游云南”APP不仅重塑旅游市场监管流程,更是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探索。一大早,游客李女士正在为要不要看看日照雪山而纠结,打开“游云南”,实时直播的场景给了她出门的动力。作为最大的景区实时直播平台,“游云南”APP已覆盖全省95%的A级景区。上线以来,智慧导览、智慧厕所、慢直播功能、精品线路推荐等各个功能得到不少游客好评。
“商业味浓,文化味淡”,曾经的丽江古城,三步一个鲜花饼店、五步一个非洲鼓商铺,同质化的旅游产品供给,影响了游客对丽江古城的印象。如今,走进丽江古城,东巴纸坊、东巴绘画、纳西木雕、本地民族服饰等文化体验活动数不胜数。来自湖南的游客王先生,同家人一起观看了街头情景剧“马帮传奇前传”,享受了花街上的长街宴,直言“这才是我们想体验的民族文化”。
游客需求的改变,促进云南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拓展市场。和丽贵介绍说,接下来,云南将着力实施“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旅游厕所建设、智慧景区建设、旅游品质提升、自驾旅游推进、康养旅游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文旅品牌塑造、旅游市场持续严打严管等九大工程,力争2019年云南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
云南大理哪些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今年云南的旅游乱象是层出不穷,那么针对这些旅游乱象应该从哪几方面入手治理呢?
第一,切断行业灰色利益链条,切断旅行社、购物店和导游司机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
第二,不仅要放狠话,更要下狠手。宁可不要游客人数、旅游收入等“数据的增长”,也要整顿好云南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质。
第三,机制体制改革。提出导游的自由职业化。
第四,加强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监督,媒体监督,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能够“倒逼”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云南取消旅游定点购物,能否改善旅游乱象?
据央视4月11日报道,4月9日,云南大理州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布《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刮骨疗毒,铁腕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中提出: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重点加强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
对备受关注的旅行社和导游问题,《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表示,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店安排购物活动,坚决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司陪人员串通景区、公路沿线休息区、旅游厕所、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购物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购物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出台加强导游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大理州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导游培训和管理工作。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监管导游劳动合同的签订,保障导游合理薪酬。完成好电子导游证制作权限下放工作,简化导游证制证程序等。
《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包括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升导游管理水平、加大景区标准化管理、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六个方面40条措施,于4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
(一)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由州旅游标准等级认定委员会发布通知,取消全州现有旅游购物企业的等级认定,不再开展对旅游购物企业的等级评定工作。
(二)取消旅游定点购物。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三)开展旅游商店诚信经营服务活动。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不明码标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重点加强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的管理。
(四)加强旅游商店纳税管理。逐步在旅游经营企业推行税控机管理制度。
二、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五)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店安排购物活动。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违规者予以依法从严处理。
(六)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司陪人员串通景区、公路沿线休息区、旅游厕所、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购物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购物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
(七)加强对接待旅行社团队餐饮企业的管理。接待团队的餐饮企业必须经过等级评定。严禁设置主次颠倒的餐饮配套购物区域,规范餐饮场所通道设置。严厉查处旅行社以就餐为名变相安排购物,杜绝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链条。
(八)坚决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以《大理州主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为标准,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违规者依法从严处理。
(九)严厉查处“黑社”行为。对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或以客栈、租车行、“旅拍”等新业态为平台组织游客,安排行程,涉嫌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
(十)严禁旅行社和司陪人员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过在游客服务中心、酒店、景区摆放宣传品、宣传册的方式,加大对民族特色旅游产品的宣传,提供相关购物信息,合理满足游客的购物等消费需求。
(十一)制定并实施《大理州旅行社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
(十二)规范旅游合同的管理。旅行社组织团队必须签订组团合同,旅行社之间转接团队必须有委托接待合同。针对大理散客组团的需求和特点,使用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新合同文本中必须载明游览、娱乐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严厉查处未签订合同,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行为。对违规者依法从严处理。
三、提升导游管理水平
(十三)强化对导游的管理。出台加强导游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服务质量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大理州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导游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游客对导游评价体系。通过“大理旅游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来大理网”等渠道,建立导游人员信用公示平台,开展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直接评价。积极申请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开展竞争上岗,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执业环境。
(十五)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监管导游劳动合同的签订,保障导游合理薪酬。完成好电子导游证制作权限下放工作,简化导游证制证程序。
四、加大景区标准化管理
(十六)建立旅游A级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日常监督机制,对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的景区,要坚决取消或下调等级。
(十七)加快推进大理古城和其它景区的创A工作。全面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整治重点景区拉客揽客、尾随兜售行为,维护景区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环境卫生。
(十八)核定全州A级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以安全为前提,兼顾提升游览品质,重新研究旅游景区游客荷载问题,并分时分段细化执行。
(十九)严格落实“白族三道茶”旅游产品的服务规范。对擅自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旅游演艺产品进行清理整顿,确保旅游演艺产品的服务质量。
五、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十)完善涉旅案件快速接处警机制。110接处警平台和各地公安派出所,对旅游案(事)件优先受理,快办快结,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严厉查处“药托”、“酒托”利用公路沿线休息站、旅游厕所和酒吧、餐厅等场所,诱导欺诈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二十二)严厉查处以“祈福”、“烧香”、“点灯”等宗教活动为名,欺诈游客钱财,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三)规范旅游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游餐饮企业利用节假日期间,游客相对集中时段,哄抬物价、阴阳菜单等欺客宰客行为。
(二十四)严厉查处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二十五)严厉整治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黑车”,坚决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
(二十六)规范重点旅游景区及交通沿线停车场设置,对擅自圈占停车位收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十七)强化旅游安全工作。梳理旅游安全问题清单,排查旅游安全隐患。规范环洱海区域租赁电动车经营秩序。加强对登山涉水、探险高空等旅游经营项目的审批。查处旅行社不购买“云南省旅游组合保险”的行为。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
(二十八)完善州、县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
(二十九)落实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模式。在全州重点旅游县市正在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州推行,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市场监管),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格局。
(三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县市政府责任,实行区域严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所有问题“有人抓、有序抓、有效抓”。
(三十一)配齐配强县市旅游执法力量,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
(三十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成立大理州旅游业协会,统筹推进各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建设。推动各旅游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积极发挥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作用。
(三十三)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开展“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景点”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同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与游客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倡导全员共同守护文明,保护好洱海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三十四)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牢“大旅游”的理念,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议事协商和跟踪督办制度。
(三十五)建立违规旅游企业的退出机制。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单一发力或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触碰旅游市场监管“红线”的旅游企业坚决实施限时退出。
(三十六)建立旅游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旅游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十七)完善旅游企业信用公示机制。结合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旅游行业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三十八)加强旅游舆情预警、监控和引导,确保第一时间积极应对、正面发声、及时处理,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三十九)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职责清单,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四十)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问责机制,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把各级各部门是否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责任。
导游威胁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旅游乱象除了强制消费还有啥?
云南是一个旅游的好地方,那里的风景确实值得我们去看一看,我和同事们前年去过一次大理,我们幸好是自驾游,不过那里到处是收门票和卖东西,我们几乎看不到什么好的景色,从去年开始云南的旅游出现很多的问题,我也看到很多的相关报道,对于云南的旅游我是实在不敢去了。
云南最近提出一个旅游的新规定,也就是《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我是看的记者发布会的内容,从新闻里面的整体情况看,云南政府似乎有一定的诚意,不过我觉得还是有些心里没有谱,毕竟《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里面说的并不是很全面,甚至有些真正的问题并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
我最担心的是云南旅游的安全性,因为一个游客最关心的自然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丽江的事情就是一个例子,如果这类人继续存在的话,那么去丽江玩依旧会提心吊胆,我希望看到的是真正的治理,确实将一些不安全的因素消灭掉,而不是说一会怎么样,因为现在都做不好的话,以后的事情谁敢保证。
云南政府的报告里面对于导游做出很好的规定,这点我是很赞成的,云南旅游的时候,最厉害的就是导游,这些道友出言不逊,而且经常强制消费,对于云南的形象打击很大,不过在此期间,我并没有看到导游行业的改革,以及对导游行业不合格者的清理,就算清理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所以对此我依旧感觉不安全。
另外云南省的旅游,一直有一个服务设施不齐全的问题, 特别是使用一些无线网络不是很方便。对于云南的旅游,我现在实在有些担心,虽然我很支持云南省出台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但是我依旧担心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毕竟我们去旅游需要的安全和开心,以及良好的服务,这点希望云南政府可以切实的做工作!
对旅游乱象又出大招云南又推出了什么办法?
导游威胁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其实并不会。旅游乱象有很多,除了强制消费,还有一些旅游团临时加价,或者是临时变卦,发现没有好处之后,就降低服务质量,减少参观景点数。
近日,记者与同伴880元参团云南6天5夜双飞游,食宿门票全包。结果导游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钱不够可以问导游借。这样的行为明显是违法行为,而且不消费也不会影响个人征信。其实,现在的低价游非常多,因此吸引了一大批游客。这些人通过各种手段先将游客骗过来,再通过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取利益,如果游客不买就各种明朝暗讽我。类似于这样的旅游乱象频出,让很多游客感觉非常烦恼。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旅行团宣称免费,结果临时加价。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还是有人上当受骗。这些没有资质的旅行团就是抓住了有些人爱占便宜的心理特点,他们也不会跟你签订合同,以免被抓到把柄。也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人最后因为没有证据而白白吃亏。
还有一些旅行社到了地点之后,发现游客非常精明,自己无利可图,于是临时变卦,降低服务质量,减少观赏的景点数。这种行为也是非常恶劣的。所以大家平时也不要贪小便宜,算算行程大致的预算,有一些预算特别低的旅游团就要特别小心这他们很可能在其他地方设置了陷阱。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游客也不要惊慌。保持冷静的情况下,偷偷录音取证,然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千万不要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以免得不偿失。
对旅游乱象又出大招 云南推记分制规范旅行社及导游。
云南旅游市场监管再次发力。10月起,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出台的《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和《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正式施行。两《办法》主要通过记分方式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和导游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规定,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实行违法违规不当行为记分制,根据不当行为情节轻重,按10分、6分、4分、2分、1分5个档次处罚。比如,因旅行社主要责任造成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因旅行社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引发一级负面舆情的,被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被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等,其中出现任何一种情形每次被记10分。在处罚方面,该监管办法规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记分达10分的旅行社,将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则明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云南省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对执业导游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分。
今年以来,云南旅游市场整治动作可谓频频。今年8月,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洁行动”启动,市场整治和专项纪律检查的覆盖同步进行。今年4月15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地。一系列的重拳整治行动是由于此前云南旅游市场让人“坐不住”的旅游乱象,去年底开始,云南旅游一直负面缠身,对团客和自由行旅游市场都有所影响。而此次新政推出也被视为云南对旅游乱象放出的又一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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